7月30日,县委书记张龙主持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9次集体学习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学习及“四史”学习教育,学习《中国共产党领导国家安全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等内容。武汉章、余建峰等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向钧等列席。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概论》第一至第三章。会议强调,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始终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充分发挥党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改革创新、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要坚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保持刀刃向内的勇气,持续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漠视群众、脱离群众、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会议学习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相关内容。会议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学习重要讲话精神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贯通起来,在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上持续发力,在对标查改突出问题上持续发力,在抓紧抓实整改整治上持续发力,在常态长效建章立制上持续发力,推动学习教育取得更大成效。
会议学习了《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相关内容。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党的历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力度,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问题,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准确把握监察机关的职能、权限、手段以及监察程序等规定,增强法治意识,自觉接受监察监督。县纪委监委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同时加强与其他监督力量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的发展环境。
会上,部分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研讨交流。